不起诉

钱某某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 → 不起诉

涉嫌罪名: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

案件结果

Result

不起诉

案情简介

钱某某为办理子女入学手续,经人介绍购买了伪造的居住证明,后被公安机关发现并立案侦查。钱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,主动交代购买渠道。

辩护策略

解文清律师从三个方面提出辩护意见:第一,涉案行为系为子女入学而非谋取非法利益,主观恶性极小;第二,涉案文书仅用于一次入学申请,未造成实质社会危害;第三,钱某某系初犯偶犯,认罪悔罪态度诚恳,无再犯可能性。同时积极协助钱某某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子女入学问题,体现真诚悔罪。

办案过程

审查起诉阶段,解律师向检察院提交了不起诉法律意见书及社会调查报告,检察官认可「情节显著轻微」的辩护观点,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。

案例亮点

深挖行为动机与主观恶性,以情、理、法三维辩护,实现相对不起诉。